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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刑事律师齐奋|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公安撤案

作者:刘怡廷 刘丹 许景 时间:2025/10/29 18:24:50 检察日报

      日前,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公安机关主动撤销一起交通肇事案,涉案的王某从“涉嫌犯罪”转为接受行政处罚。这一转折的关键,在于掇刀区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原重伤二级的鉴定意见与客观证据矛盾,通过启动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重新鉴定,最终鉴定意见为构成轻伤一级,守住罪刑法定的底线。


  2024年7月27日晚,荆门市掇刀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饮酒后的王某驾驶轿车左转时与对向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受伤。经交警认定,王某负全责。案发后,当地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李某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同年1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王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交通肇事罪的构罪要件之一是致人重伤,而这一要件的成立完全依赖于伤情鉴定意见。办案检察官审查案卷时发现,原鉴定意见与病历记载存在矛盾:病历显示李某的骨折为线性骨折,未见明显移位,鉴定书却将其评定为粉碎性骨折,损伤机制分析亦不充分。“伤情等级直接关系罪与非罪,必须慎之又慎。”办案检察官说。为核实鉴定意见的客观性,该院迅速启动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
  为确保重新鉴定的客观公正,掇刀区检察院没有简单地否定原鉴定,而是构建了一套完整的证据审查体系:办案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召开案件讨论会,详细阐明原鉴定存在的问题,并共同制定了补充侦查方案。在《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中,该院明确要求对伤情等级等关键证据补正,并建议公安机关在听取被害人意见后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轻伤一级”的新意见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处理达成共识:原案据以定罪的“重伤”结论被推翻,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建议公安机关主动撤销案件,依法转为行政处罚。今年5月7日,公安机关主动撤销了案件。5月23日,王某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39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则因前期伤情被认定为重伤,对王某积怨甚深。对此,掇刀区检察院主动联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搭建起调解平台。办案检察官向李某详细展示两份鉴定意见的医学依据,耐心解释轻伤与重伤的评定标准的差异;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及时搭建“检调对接”平台,对案件启动调解程序,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最终,李某签下了谅解书。
  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打破“以鉴代审”的惯性思维,通过退回补充侦查、同步说理,既纠正了错误鉴定,又推动公安机关主动纠错。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以“检察监督+人民调解+心理疏导”的组合拳化解矛盾,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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