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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律师以案说法# 2023年第7期 管辖回避

作者:无锡离婚律师 时间:2023/1/25 17:57:56

#无锡律师以案说法#  2023年第7期




【案情回顾】:  原被告双方的住所地均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被告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在职干警。双方离婚纠纷,可以由梁溪区法院管辖吗?

【齐奋律师说法】:不宜由梁溪区人民法院管辖。这种情形为避免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均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报请江苏省高院指定与梁溪区法院同级的法院管辖,比如由无锡之外的苏州市或常州市的某区法院管辖。

【相关判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民辖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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