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醉驾辩护律师]醉驾案件中存在瑕疵的血液乙醇鉴定意见,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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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醉驾案件中存在瑕疵的血液乙醇鉴定意见,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齐奋律师解答:
1、依照《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司法实务中要看案件具体情况。比如在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鞠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法院认为,委托鉴定表、受案登记表虽存在瑕疵,但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且公安机关已予以补正,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鉴定意见经过查证属实,故对鉴定意见依法予以采纳,可作为定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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