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8333711 免费咨询齐奋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律师说法

上海各级法院案件管辖规则梳理

作者:王志峰、蔡宇 时间:2023/6/7 12:47:09 法心微言

 本文作者:王志峰、蔡宇

一、跨行政区划及集中管辖

联系齐奋律师团队 :180-6833-3711


01.

Administrative cases

行政案件


不包括知产行政案件;在中院层面,海事行政案件、知产行政案件、金融行政案件分别由专门的中院管辖


1.jpeg


02.

Juvenile criminal cases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2.jpeg

03.

Intellectual property cases

知识产权案件


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3-1.jpeg


3-2.jpeg





04.

Other cases

航空、公路、水路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及其他

海事法院管辖的除外

4.jpeg




05.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ases

涉环境保护案件

民事、刑事案件

5.jpeg


06.

Food and drug safety cases

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民事、刑事案件


6.jpeg


07.

Rail cases

涉轨道交通案件(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以及高架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案件


上铁法院:全市案件


08.

Expo-related cases

涉进博会案件

8.jpeg

09.

Bankruptcy cases

强清与破产案件

9.jpeg

二、专门法院的管辖



二-1.jpeg

二-2.jpeg

三、中,高院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


三.jpeg

 

联系齐奋律师团队 :180-6833-3711









上一篇:一二审对谈:行政处罚裁量的司法审查

下一篇:韩旭:“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在司法适用中的十个问题